我市春季水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全面展开
文章来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添加时间:2023-02-27 |
针对春季水产养殖特点,2月20日至24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绥中县、兴城市、建昌县养殖企业进行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自此,我市春季水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全面展开。
督导检查过程中对绥中县、兴城市、建昌县建立健全水产品养殖企业数据库信息更新、完善等情况进行了督促;重点对32家养殖企业水产苗种的来源和检验检疫、限用药物休药间隔期制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张贴、发放《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葫芦岛市大菱鲆养殖实用技术手册》《葫芦岛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记录》200余册。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树立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民的服务意识;强化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特殊季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年度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产地水产品质量态势安全平稳。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