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2025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二、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为全市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保障。
(二)为永久农田保护,污染地安全保护、严格管控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为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农业企业招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提供服务保障。
(四)为全市农业(水产、畜牧)技术推广、农作物种业、农产品牌认证推介、农业机械安全、农业病虫害检验监测防治、农用药械服务、畜牧良种繁育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五)负责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为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六)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体资产服务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七)为全市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八)负责全市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及水产品加工技术的研究和技术指导,承担水产养殖病虫害监测预警报事务性工作。
(九)承担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事业单位1个,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2250.1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0.1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250.19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190.19万元;
2.项目支出6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共 3个,涉及资金60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373万元,下降14.2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8万元,较上年下降4.98%,单位编制人员根据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社会保险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7.11万元,较上年下降6.64%,在职人员减少。农林水支出1672.32万元,较上年下降16.78%,原因是机构职能划转,项目预算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183.96万元,较上年下降6.71%,本年度根据职能划转而在职人员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41.18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0万元、差旅费4.18万元、办公费7.2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劳务费14.1万元、物业管理费2.57万元、日常维修费1.29万元、取暖费4.43万元、公务招待费0.5万元、邮电费1.85万元、水费0.75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34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23.47万元、电费9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万元,增加29.4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上升(降低)0%。主要原因为无此项预算支出 。
2.公务接待费 0.5万元,与上年无变化,降低0 %。主要原因为接待费维持相同水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增加31.2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上升(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降低31.26%。主要原因为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单位:万元
|
项 目 |
金 额 |
|
|
2024年 |
2025年 |
|
|
合 计 |
8.5 |
11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0.5 |
0.5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8 |
10.5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8 |
10.5 |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 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应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绩效总额2190.19万元,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3个,实际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共3个,涉及资金60万元,分别为实验室运行维护费49万元,野生植物保护点管护6万元,动力电5万元。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的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将非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日常经费,包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印刷费、日常维修费、取暖费、邮电费、水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上年结转:指使用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8.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9. 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害一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治、捕杀补偿及劳务补助、病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 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 农林水支出(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农林水支出(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灾害、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1.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22.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 2025年葫芦岛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