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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2025年)

来源: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日期:2025-01-21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部门(单位)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单位)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单位)概况      

  一、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研究制定全市农业、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全市农业、自然资源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体制,完善执法程序。  

  )负责统一行使市本级及市辖区农业、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及行政相关的行政检查、参与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农业、自然资源领域的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对跨区案件、重大复杂案件依法进行查处。 

  负责承办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设置:  

  事业单位1个,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为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一)收入预算3516.4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6.43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0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3516.43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3354.07万元; 

  2.项目支出162.3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0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0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162.36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1396.45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市自然资源执法队并入我单位所致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6.83万元,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0.00万元、差旅费6.00万元、办公费44.31万元、其他交通费0万元、劳务费万元、物业管理费8.20万元、印刷费0.00万元、日常维修费5.10万元、取暖费14.12万元、邮电费0.50万元、水费2.40万元、租赁费2.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54万元、会议费0.00万元、电费15.00万元,工会经费35.62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万元,具体为货物0.00万元,服务0.00万元,工程0.0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0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0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 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12.0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主要原因为  

  2.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主要原因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费12.00万元,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100%。比上年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市自然资源执法队并入我单位所致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2024年 

2025年 

  

6.00 

12.00 

1.因公出国(境)费 

0.00 

0.00 

2.公务接待费 

0.00 

0.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0 

12.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0.00 

公务用车运行费 

6.00 

12.00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应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162.36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18.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四部分  2025年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批复表 

     

  附件: 2025年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部门预算批复表 

    

    

  
责任编辑:李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