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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办公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南大街7-9

【公开电话】

0429-3113546

【电子邮箱】

hldnwbgs@163.com

【办公时间】

8:30—17:0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工作,承担督查督办、信访、安全、政务公开、保密、新闻宣传、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系统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拟订农业农村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与市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办理。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四)种植业管理科(农药与种业管理科、农机管理科)。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承担发展节水农业技术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和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负责组织农机报废更新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宣传和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工作。指导农业作业安全。

  (五)畜牧产业科。拟定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监测和预警工作。指导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全市种畜禽生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禽良种资源保护等相关工作。

  (六)动物防疫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办公室)。 负责起草兽医、兽药、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病死动物及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动物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工作。

  (七)乡村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科(国际合作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实施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绿色食品的产品认证,食品标识和标准认定等工作。负责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农业会发展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办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事务,按权限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合作交流事务。

  (八)乡村建设促进科。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九)农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农垦工作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统计经济审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贯彻落实农垦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指导农垦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垦区现代农业建设、农垦科技和技术推广等工作。

  (十)帮扶科。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拟订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农村金融政策的政策制定。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指导各地区做好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指导开展小额信贷、商业保险等金融帮扶项目。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科。协调推进全市乡村振兴工作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政策和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开展国家和省内后评估工作以及巡视、审计、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持续开展定点驻村帮扶、消费帮扶、社会帮扶等活动。参与协调开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等工作。

  (十二)科技教育科(乡村振兴人才工作科)。承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承担统筹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三)安全生产科(饲料工作办公室)。牵头协调农业农村局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信用等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起草饲料业、饲草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兽药、饲料行业质量管理规范,承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制、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农田建设科。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计划,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十五)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六)市委农办秘书科(综合科)。承担市委农办具体工作,组织起草“三农”重要规划、文件,协调开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负责文字综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