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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市级提级论证实施方案(试行)

文章来源:帮扶科 添加时间:2026-04-09

  为全面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质量,筑牢项目实施审核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巩固成果任务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

  1、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论证项目实施方案、预算及入库相关资料的合规性、合理性、科学性,同时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等进行审查。

  2、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初审,对申请提级论证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

  3、第三方机构或论证专家的选取实行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项目论证专家:一是参与项目设计人员,或参评项目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近亲属的;二是近5年与参评项目设计单位曾有工作关系、利益关系或其他社会关系;三是可能影响公平、公正论证的其他情况。

  二、论证范围与内容

  (一)论证范围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巩固成果任务衔接资金支持的单个项目资金规模1000万元(含)以上、经县(市、区)级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拟入库项目。项目类别包括:巩固保障类、产业帮扶类、乡村建设类。

  (二)论证内容

  1.?政策合规性。项目是否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要求,是否纳入项目库管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衔接资金支出范围,是否严格执行省相关要求。

  2.?规划匹配度。项目是否契合县域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用地、环评等手续是否完备或具备办理条件,是否优先保障耕地保护和生态安全。

  3.?实施可行性。项目建设条件是否成熟,建设内容、技术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进度安排是否可行,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是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

  4.?资金合理性。资金预算编制是否精准,筹资方式是否合理,资金投向是否聚焦核心任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巩固成果任务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用于帮扶产业的省以上衔接资金比例是否不低于60%,避免用于楼堂馆所、奖金福利等违规支出。

  5.?效益可持续性。产业项目是否具备资源禀赋优势和市场前景,联农带农机制是否健全,能否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增收;基础设施项目是否聚焦“缺什么补什么”,能否长期发挥公益效益。

  6.?风险防控力。是否排查市场波动、自然灾害、资金使用等的潜在风险,是否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项目资产管理和运营方案是否完备。

  三、工作流程

  (一)项目初审

  项目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市级申请提级论证。

  (二)县(市、区)级申报

  县(市、区)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经过县(市、区)级政府审定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概算,连同相关佐证材料一次性完整报至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提级论证。

  (三)市级论证

  市农业农村部门收到县(市、区)级提级论证申请后10个工作日完成论证。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通过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或依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相关领域专家,对县(市、区)级提交的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评审论证。

  发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立即告知需补充的全部内容。申请人需立即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撤回申请。专家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的,参与专家应在论证开始前主动提出,收到回避申请后,立即从专家库随机抽选替补专家。

  (四)结果反馈

  论证可行的项目通过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内容除外),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重大项目需提报市政府。经审议同意后下达项目入库论证建议书,并同步报省备案;论证未通过的项目,不得入库,县(市、区)级根据反馈意见整改后根据程序重新申请论证。

  四、提交材料明细

  根据《辽宁省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工作指导方案》及《关于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经县(市、区)级政府审定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需确保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或提供有效签章,以符合审核要求。

  五、附则

  1. 本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 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