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 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非粮化”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文章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 添加时间:2021-11-18 |
《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保护耕地资源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共包括六方面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整治范围
三、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
(二)开展调整优化。
(三)强化质量建设。
(四)健全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五、工作步骤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提高工作质量。
(三)强化监督检查。
(四)定期上报信息。
三、《通知》的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30号)、《辽宁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辽两区办〔2021〕1号)要求等中央、省有关政策文件,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制定。
四、解读机关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张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