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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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章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2020-01-1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把政务公开作为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使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信息报送

  农业农村局经过组织机构改革,人员、职能、机构设置均产生了较大变动,我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韩彦明局长担任,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由局领导主抓推动,并多次在全局会议上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科室协同配合,全面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日常工作动态随时报、重点工作信息定时报、重大工作部署实时报,保证每月信息报送量多质高,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葫芦岛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同时报市政府备案。全年在葫芦岛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发布信息981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384条,2019年网站总访问量14560次。

  (三)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制定出台了多项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规范,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在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及监督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了《政务公开审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等工作流程。同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文件公开属性,主动公开的文件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时上传到网站公开,重大事件发生时,我局主要领导履行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四)开展政策宣传

  5·15政务公开日当天,我局组织机关干部6人前往连山区塔山乡开展政务宣传活动,通过展板展示、分发宣传资料、回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为农民群众提供现场解答。活动中发放农业及畜牧业知识宣传单共计300余份,共接待群众百余人次,现场对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问题进行了详尽解答,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为方便群众可以随时咨询我局工作动态、业务信息、服务范围,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增设了“便民服务”栏目,在局官方网站便民服务栏目中公开了我局办公室联系方式,实时接听群众咨询电话。随时维护更新“决策公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财政预决算公开”、“政策与解读”、“安全生产”、“在线办事”、“政务咨询”等10个栏目,更新了农业专家情况并修改视频播放栏目。及时上传我局动态信息,更新农产品价格行情等。

  (六)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15

1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10865.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网站公文公开工作不完善;二是“重强抓”工作公开不够及时;三是公开重要信息审查制度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建设,由我局下发的文件必须由发文科室严格遵守文件公开标准,制定文件公开属性并填写文件批阅单,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示后,方可形成正式文件下发。涉密或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标明文号及文件名,并注明此文件涉密或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文件必须形成政策解读与公开文件一并发布到局网站上予以公开,从而保障文号的连贯性。

  2、将我局落实“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等重要工作的情况及时在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已及时更新了大伟嘉、大北农集团生猪产业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展情况,从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升群众参与感与满足感。

  3、不断完善重要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审查重要信息是否涉及不应公开的内容,并做好记录留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节约用水意识,增强保护水资源的自觉性,科学合理使用农业用水,将《辽宁省节约用水条例》内涉及农业生产的条款市农业农村局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布了。并按照要求公开了《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及《葫芦岛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规范农业行政执法程序,促进农业农村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张迪